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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直等:元宇宙概念及其金融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2-12-16

内容摘要:数字经济作为新型产业形态催生了大量新概念,元宇宙就是近来火热发展的概念之一。元宇宙以绝对脱嵌的虚拟性、去中心化的自由性以及独一无二的稀缺性吸引了大量社会关注,甚至引发了金融投机。但本文基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发现,元宇宙获得收入的关键仍是建立在数字圈禁基础上的知识租金,而元宇宙的三大特性则是创造数字圈禁的必要手段。在知识租金的基础上,数字平台资本将与金融化投机资本结合,通过数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寻租,引发金融化问题。本文呼吁要警惕元宇宙概念宣扬的脱离物质世界与价值生产的倾向,更要注意与之相关的金融化行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侵蚀。

一、引言

数字经济是数字技术条件下的新型产业形态,其发展已经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因其技术快速革新的特性,会不断催生新概念与商业模式。如果不能正确把握相关概念的实质,就可能带来概念的神秘化与金融投机。与之相关地,21世纪初期的新经济泡沫正是早期互联网相关概念投机的结果。

近年来,元宇宙(Metaverse)开始成为代表新数字技术应用前景的最新概念,并已引发投机热潮。一方面,标榜元宇宙概念的相关平台以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简称NFT)为技术基础,推出了所谓的“加密”平台虚拟商品(艺术品、地产等),并挑动其价格的暴涨。2021年3月,数字艺术家Beeple的某NFT作品在佳士得拍卖行以6934万美元成交,创造了世界纪录。2021年8月,美国职业篮球明星球员斯蒂芬·库里则以55ETH(以太币Ether的简称,类似比特币,当时约等于18万美元)买下一个“加密”猴子头像。另一方面,全球资本市场内的元宇宙概念相关股价持续暴涨。作为“元宇宙第一股”的游戏公司,罗布乐思(Roblox)的市值在上市后8个月内翻了3番。中青宝作为国内重要的元宇宙概念股,其股价在3个月内涨幅逾3倍。可见,元宇宙中的平台虚拟商品乃至元宇宙概念本身,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资本追逐的对象。因此,如何从理论层面理解元宇宙概念,并解释元宇宙发展引发金融投机的原因,将是颇有意义的问题。

国内对于元宇宙概念的研究刚刚起步,相关研究集中于电影、教育、传媒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学科。这些研究倾向于肯定元宇宙的发展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新的正向变化,但也有部分研究强调要警惕其风险和危机。对元宇宙的经济分析也呈现相似格局。多数研究肯定元宇宙的发展将助推人类社会进入技术和文明变迁的新形态,并能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少量研究则基于金融监管缺失与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角度,强调要对元宇宙概念持有谨慎态度。总体而言,现有关于元宇宙的经济学研究多局限于对现象的描述和引申,缺乏更进一步的理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数字经济现象的一个关键理论维度是租金。相关理论指出,数字平台资本获得的绝大多数收入的本质是租金,其建立在知识商品(knowledge commodity)与数字圈禁(digital enclosure)创造的人为稀缺性的基础之上,极易成为金融投机的对象。元宇宙中的数字平台资本依然以租金榨取作为创造收入的核心方式。绝对脱嵌的虚拟性、去中心化的自由性和独一无二的稀缺性等元宇宙概念的三大突出特征,最终仍是要创造数字圈禁下的人为稀缺性,进而实现平台虚拟商品(知识商品的一种形式)的售卖与租金榨取。在传统数字社交媒体转型面临价值增值困境的背景下,数字平台资本对元宇宙概念的大力推广是为了平台虚拟商品价格与元宇宙概念股价格的暴涨,而这可能引发金融化问题。本文也因此呼吁社会对元宇宙概念保持理性,认清元宇宙运行的基本逻辑并警惕潜在的相关金融化风险。

二、知识商品与数字圈禁的理论分析

元宇宙成为资本追捧的新概念的核心在于平台虚拟商品售卖带来的收入。作为知识商品的一种形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平台虚拟商品并不具有价值。因此,为了能够以商品形式出售平台虚拟商品,数字平台资本必须通过数字圈禁来构建使用权壁垒下的人为稀缺性并形成租金。区块链等技术条件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条件则为元宇宙实现数字圈禁的手段。

(一)平台虚拟商品的无价值特性

知识商品指私有化的知识与商品化信息,是存储在技术工件中的信息、技术和指令等“有用知识”,如计算机软件、化学配方、文化和音乐作品、工程秘密和专利知识等。在数字经济中,无论知识商品的最终表现形式如何,其本质都由代码与数据构成。平台虚拟商品是数字经济条件下知识商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本质亦是代码与数据。因此,元宇宙附属的平台虚拟商品是私有化的知识和商品化的信息在元宇宙相关技术条件下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所谓的知识商品并不具有价值。马克思强调,“商品的价值就不是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决定方式决定了知识商品的无价值特性。形成知识商品的最初生产过程常需耗费大量现实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能源或设备磨损等为代表的生产资料耗费,以及以脑力或体力劳动为代表的劳动力耗费。然而,在数字技术条件下,一旦初始的知识商品形成,数字化复制和电子化传输可使再生产知识商品所需的成本与劳动时间无限接近于零,也即再生产知识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零。因此,知识商品本质上不具有价值,它以特有的生产与流通方式推动塑造了零边际成本社会。值得指出的是,在讨论知识商品时,需要区分知识商品的物质载体(CD、DVD、闪存驱动器、磁带或任何其他人工制品等实际材料)和其实际内容(说明书、技术、信息、公式、软件、歌曲、电影等)。物质载体只是知识商品实际内容的承载者,其实际内容才是知识商品交易的核心。

作为知识商品的一种特定形式,元宇宙附属的平台虚拟商品必然具有无价值的特性。无价值的特性决定了知识商品或平台虚拟商品无法成为马克思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但平台虚拟商品售卖形成的高价格却成为了元宇宙概念吸引社会关注的重要因素。于是,这里形成了一个矛盾,即一段在本质上不具有价值的代码与数据,却最终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易并形成了价格。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商品价格在本质上受价值的约束,但也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知识商品的无价值特性决定了其本质上能够以极低的成本在社会成员间流通,无法形成价格。所以,为了使无价值的知识商品能够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易并形成价格,就必须通过一定的人为手段创造知识商品的人为稀缺性,从而形成供给上的约束。在数字技术条件下,数字圈禁成为创造知识产品人为稀缺性的主要手段。

(二)数字圈禁与知识租金

所谓的数字圈禁,就是指数字平台资本会始终占有代表数字技术条件下知识商品本质的代码与数据的所有权,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创造相关代码与数据的访问和使用上的人为障碍。数字圈禁的形成通常需要法律及相关制度与数字技术的结合。在法律及制度层面,知识产权体系成为数字平台资本合法占有知识商品所有权的依据。在知识商品的实际交易中,消费者虽然在形式上购买了知识商品,但实质上只是获得了知识商品的授权租用或授权访问,而非成为知识商品的真正所有者。在知识商品被“出售”后,资本仍保留知识商品的所有权等更多相关权利或权力,只是让渡了低价值的承载知识商品的物质实体外壳(如包含音乐数字化信息的CD)的所有权。一些数字技术的应用,则切实帮助数字平台资本在消费者使用知识商品时设置人为障碍。例如,数字平台可以在远程控制端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只有获得平台许可的用户才能够访问和使用知识商品。数字圈禁最终导致了用户与数字平台间的非对称权力动态,也事实上创造了知识商品的人为稀缺性,从而使知识商品能够以商品形式进行交易并形成市场价格。元宇宙附属的平台虚拟商品的售卖过程仍遵循数字圈禁的基本逻辑。即使用户购买了平台虚拟商品,其获得的仍是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平台虚拟商品的权力,而非代表平台虚拟商品本质的代码与数据的所有权,这部分所有权仍属于开发经营元宇宙的数字平台资本。

如果知识商品不具有价值,那么如何理解其在数字圈禁下形成的价格的性质?实际上,数字圈禁下知识商品形成的价格本质是租金的一种形式,亦即知识租金。知识商品不具有价值,所以知识租金在本质上必须来源于其他生产性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即知识租金是现有劳动创造总价值的一种分配形式。与其他租金的来源相同,知识租金要么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分配,要么是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的间接剥削。

马克思在分析地租时指出,“作为租地农场主的资本家,为了得到在这个特殊生产场所使用自己资本的许可,要在一定期限内(例如每年)按契约规定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即他所开发的土地的所有者一个货币额”。相似地,知识商品的用户也需要向知识商品的真正所有者支付一笔费用才能获得其使用权。因此,元宇宙中售卖的平台虚拟商品作为知识商品的一种形式,其价格的本质也是知识租金。对于占据代码和数据所有权的数字平台资本而言,现实世界中的数据流失与复制就是数字圈禁的失控,会导致使用权的外溢,引发租金的减少。

可见,数字圈禁下衍生出的知识租金使得平台虚拟商品可以具有极高的市场价格,这是元宇宙概念能够取得社会关注和资本追捧的核心机制。元宇宙作为数字虚拟空间,其中的平台虚拟商品仍然是开发与运营元宇宙的资本获取知识租金的工具。即便是所谓购买了平台虚拟商品的消费者,也只是暂时取得元宇宙平台中某一段代码和数据的使用权,而非在现实世界中真实地购买并占有了这一商品。数字平台资本始终宣扬的元宇宙特征,正是实现新技术条件下数字圈禁的关键。

三、元宇宙概念特性与解构

在元宇宙概念的炒作中,元宇宙具有绝对脱嵌的虚拟性、去中心化的自由性和独一无二的稀缺性。这些特性吸引了社会的众多关注,乃至引发了金融投机。但真实世界的元宇宙仍然基于数字资本通过数字圈禁获取知识租金的逻辑运行。元宇宙的三大特性正是数字圈禁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

(一)元宇宙概念的三大特性

把握元宇宙的特性还需要从其本来面目出发。元宇宙一词本是文学概念,源于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Snow Crash),意指人类通过其数字替身生活的人造虚拟三维空间。一般认为,元宇宙是一个在线虚拟空间。在一定其技术条件的支撑下,元宇宙可以创造出一个愈发逼真的数字虚拟世界,是虚拟社交游戏的进一步发展,其在形式上已然具备绝对脱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性。

但数字平台资本并不满足于这一定位,他们试图将现实世界的经济运行机制颠覆性地引入虚拟社交空间,进而从现实世界的经济运行中获取利益,乃至重塑现代经济体系。沙盒游戏平台Roblox作为第一个将元宇宙概念写入招股书并上市的数字资本,除了强调身份(Identity)、朋友(Friends)、沉浸感(Immersive)、低延迟(Low Friction)、多样性(Variety)、随地(Anywhere)这些娱乐特性之外,也强调了经济(Economy)和文明(Civility)这两种与现实世界联系更加紧密的特性。美国著名社交媒体公司脸书(Facebook)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提出了应用元宇宙概念的虚拟办公,声称元宇宙即下一张互联网。脸书也于2021年10月正式更名为元宇宙(Metaverse)。英佩(Epic)游戏公司首席执行官也提出,“我们不仅要建立一个3D平台,建立技术标准,还要建立一个公平的经济体系,所有创作者都能参与这个经济体系,赚到钱,获得回报……也要确保公司能够在这个平台上自由发布内容并从中获利”。可见,数字资本希望元宇宙能够提供具有沉浸感和低延迟感的超现实多元虚拟世界,还希望能够塑造一个脱离国家监管的经济运行系统,获得超脱于现实世界的经济运行体系的去中心化的自由性。

进一步来说,作为元宇宙重要应用场景之一的NFT,也被借势炒作为可以为元宇宙平台虚拟商品提供独一无二的稀缺性。2021年3月,数字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在佳士得拍卖行以6934万美元成交,创造了全新的世界拍卖纪录;当代中国超写实画派的领军人物冷军的一件绘画作品被现场焚烧,并生成加密艺术NFT,最终以40万元人民币成交;推特(Twitter)公司首席执行官杰克·多西(Jack Dorsey)的首条推文作为NFT资产对外拍卖,并以1630.58ETH(约290万美元)成交。可见,元宇宙概念宣称的其平台虚拟商品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稀缺性,已然成为元宇宙备受关注的焦点。

(二)元宇宙概念特性的解构

元宇宙的绝对脱嵌的虚拟性是其平台与附属的代码以及数据的表象特征,更是无价值化知识商品的现实表达。元宇宙中所涉及的一切虚拟商品、虚拟货币乃至虚拟人物和虚拟社群,都是以知识商品为本质的平台虚拟商品的外化,其实质是现实世界中的代码和数据运行的结果。元宇宙的绝对脱嵌的虚拟性针对的是元宇宙中的虚拟体验的真实性,其运行本身并不能脱离社会系统而单独存在。元宇宙的运行需要依附于现实世界的能源、互联网设施以及大量人类劳动,因此其所谓的虚拟性不过是数字平台资本建构起的概念虚拟性,并不能与现实世界绝对脱嵌。从技术上来说,元宇宙的绝对脱嵌的虚拟性也受到重大挑战。元宇宙需要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缩写VR)等特定技术形式提供的深度沉浸感。但在现有条件下,VR会导致人类视觉系统和感觉系统的信号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大脑对视觉和感觉信息处理匹配的混乱,引发极大的眩晕感。因此,元宇宙所宣扬的虚拟空间的真实体验,仍存在重大的技术障碍。从本质上来看,数字平台资本宣扬的元宇宙所具有的绝对脱嵌的虚拟性,实质上是默认现实世界可以无条件支持其运行,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

元宇宙去中心化的自由性是数字平台资本独占性的一个侧面,也是元宇宙条件下的数字圈禁得以实现的深刻根源。元宇宙概念宣扬的去中心化的自由性,主要指元宇宙中的交易可以避开银行和税务系统的控制,使得资产积累避开国家的监管,从而避免通货膨胀引发的资产缩水,实现所谓的经济自由。然而,这种所谓去中心化的经济自由同样具有空想性。元宇宙系统中所谓的以平台虚拟商品为表现的数字资产如果规模有限,其流动的自由性就会引发去中心化节点的重新集中化趋势。元宇宙的用户节点来自于现实世界,因此现实世界中的资源差异会直接导致元宇宙用户的权力差异。随着现有自由秩序下的资源集中,当一个节点用户拥有超过51%的数字资产数据时,再中心化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况且,支持元宇宙系统自身运行的资本就是一个天然的中心化节点,因为系统任何的交易和数据都在其控制之下。可见,元宇宙概念所宣扬的绝对意义上的中心化的自由性是不存在的。另外,如果元宇宙系统本身的数字资产存在规模扩张,那么前期取得资产的元宇宙用户节点资产就必然面临着缩水的危险。数字平台资本对元宇宙系统具有控制权,因此资产的通货膨胀让数字平台资本可以攫取以自身为中心的铸币税。综上,元宇宙概念所宣扬的去中心化的自由性在资本的独占性下具有一定的虚假性。

元宇宙概念所宣扬的平台虚拟商品的唯一性则是为了创造数字圈禁。只有用户相信自己持有的平台虚拟商品具有极强的稀缺性,才有可能形成超高的平台虚拟商品价格以及知识租金。但上文分析的元宇宙难以脱离现实的虚拟性以及虚假的去中心化特性,恰恰决定了以NFT为代表的平台虚拟商品并不具有唯一性。元宇宙所推崇的平台虚拟商品唯一性主要源自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是去中心化、公开透明的交易记录总账。相关的数据库由所有的网络节点共享,并由矿工(miner)更新,而矿工以获得同质化代币作为奖励。区块链犹如一张巨大的可交互电子表格,全部节点皆可访问和更新,并确认其数字记录的独一无二。该技术特性使区块链成为了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记账技术,但不可篡改只意味构成平台虚拟商品的代码与数据不可篡改,即平台虚拟商品不会在这一元宇宙系统内凭空消失。这只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平台虚拟商品的不可灭性,因为代码和数据的低成本可复制性始终潜在地威胁着元宇宙平台虚拟商品的唯一性。在旧有区块存在的代码和数据(如数字艺术品等),在本质上依旧可以写入新的区块,实现平台虚拟商品的零成本“再生产”。直观来看,区块链可以在技术层面上直接实现平台虚拟商品的数量稀缺性。例如,基于构建区块的报酬递减规则就形成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具有数量上限的平台虚拟商品。但这种数量稀缺性并非真实的稀缺性,只是人为设置了相同平台虚拟商品的数量上限。而且一旦个别主体掌握了51%以上的算力,就可以篡改区块链系统,形成“51%攻击”。数字平台资本作为元宇宙的中心化运营商,就具有打破区块链系统塑造的稀缺性的天然优势。综上,元宇宙及其平台虚拟商品的稀缺性绝非由区块链等技术内生,要么迫使用户接受这种人为的稀缺性,要么通过法律等垄断的强制机制(即类似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去维持。但在数字资本的再中心化条件下,元宇宙概念本能地排斥国家与法律,所以这种稀缺性的维持注定是脆弱的。

综上,元宇宙概念所具有的绝对脱嵌的虚拟性、去中心化的自由性以及独一无二的稀缺性虽相互融合,但都言过其实。元宇宙宣扬这些特性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接受其逻辑,从而形成新的数字圈禁。但以代码和数据作为本质的平台虚拟商品不可能脱离现实世界而具有完全虚拟性,元宇宙由资本经营就不可能失去资本这个中心,代码和数据的可复制性也不因记账工具的改变而形成独特的稀缺性。元宇宙概念宣扬的特性的虚假性在2022年的俄乌冲突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乌克兰的元宇宙及NFT交易平台DMarket就宣称,将冻结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两国已注册用户的账户,同时将提取其账户资金共约450万美元捐给乌克兰军队。可见,在资本对交易平台的绝对独占下,根本不存在去中心化的自由性。同时这也证明元宇宙无法脱离现实世界,因为平台的行为本身受到了国家利益的驱动。

四、元宇宙数字寻租与金融化

知识租金的存在为金融化投机资本提供了新的增值空间,形成了潜在的金融化趋势。在数字圈禁的作用下,以知识租金为基础的收入流会吸引金融化投机资本的涌入,用以寻求非生产性的价值增值分配与剥夺式积累,从而构成了针对知识租金的“数字寻租”。数字寻租主要具有两种形式。一是数字所有权寻租,指数字平台资本转型或引入金融化投机资本时,资本利用平台虚拟商品的所有权向使用者更加掠夺性地收取知识租金,并利用其股价抬升的空间取得创业利润。在这里金融化投机资本与食利者(Rentier)资本相互转化,充分契合了金融化条件下不经价值生产而期待价值分配回报的生息资本独立化逻辑。二是数字使用权寻租,指数字平台资本以及金融化投机资本利用平台虚拟商品的交易,向新的使用者让渡平台虚拟商品的使用权而获取差价增值的投机行为。

(一)数字所有权寻租的金融化

数字所有权寻租的金融化是传统社交媒体的数字平台资本在面临增值困境时的转型选择。以脸书为主要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的使用价值主要来自帮助建立公司利益相关者、消费者、员工、分包商和公众之间关系的情感劳动。在此基础上,品牌成为社交媒体平台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能够直接稳定人们创造信任、影响和共享意义进而创造共同事物的能力的积极的、情感的社区纽带。社交媒体的数字平台资本产生收入有四种方法:通过租赁广告空间产生广告租金,销售数字或数据信息,通过向广告商和其他人出售如收集、分析、存储和传递数据等服务,以及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股票和投机。

前三种常见的社交媒体资本收入的产生方式都与社交媒体现有的用户数量以及用户增速有关。但近年来,以脸书为代表的传统社交媒体遇到了明显的用户增长瓶颈,急需转型。元宇宙成为了社交媒体一种可能的转型前景,是因为元宇宙中售卖平台虚拟商品产生巨额知识租金的机制,使得社交媒体资本可以更容易地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股票和投机。因此,通过引入元宇宙概念,传统社交网络媒体的数字平台资本可以依靠数字所有权的寻租来获得巨额收入。例如,2019年脸书就试图通过发布所谓的Libra数字加密货币(一种货币化的平台虚拟商品)实现收取知识租金以促进其收入增值的飞跃。然而,私人资本发行货币会影响货币主权、金融稳定、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因此美国众议院财政服务委员会叫停了Libra的发行。但元宇宙概念已然成为脸书公司的数字所有权寻租的新方向。第一,元宇宙本身就具有能够通过售卖形式上非货币化的平台虚拟商品收取知识租金的能力,脸书可以继续其在Libra实践中未能实现的金融化转型;第二,元宇宙概念的炒作有助于拉升相关数字平台资本股价,便于其通过金融市场的技术操作实现高额收益;第三,元宇宙概念的兴起可以吸引金融化投机资本涌入,资本们共同赚取知识租金及股价提升带来的巨额创业利润。

(二)数字使用权寻租的金融化

数字使用权寻租的金融化是金融化投机资本的新兴热土。现有的NFT相关平台虽然还未能过渡到元宇宙概念中的理想形态,但平台已经以开放用户端口的形式,允许用户自由创作包括数字艺术品在内的平台虚拟商品,并依靠区块链技术使其具有所谓的稀缺性。这样,NFT就能以商品形式进行交易,并获得相对独立的市场价格。在出售过程中,NFT价格的波动可以为出售者带来增值,形成基于知识租金的金融化的价差收益。因此,NFT潜在具有的巨大价格波动会天然吸引金融化投机资本的注意,使NFT成为投机的核心标的。最近兴起的对于虚拟房地产和艺术品的大量投机都是数字使用权寻租的体现。

数字使用权寻租形成的收益本质是元宇宙外部系统的价值流入,是因为平台虚拟商品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如果能够有新的元宇宙用户节点认可知识租金的增长趋势,就能够吸引新的元宇宙用户对NFT的使用权进行购买,借此实现一笔价值差额的流入。而这一过程中实现交易的用户节点,本质上都是期待通过持有标的物的具体权力而期待未来能够获得一笔价值增值流入的金融化投机资本。因为NFT所依附的元宇宙系统自身无法生产金融化投机资本价值增值所需的新价值,所以售卖NFT的用户节点获得的收益本质上来自于其他用户节点的价值转移。一旦没有更多用户愿意为NFT产品支付更高价格,针对NFT和元宇宙相关的金融投机泡沫就会出现崩溃。

元宇宙及其背后的数字寻租机制,作为数字平台资本金融化的新基础,引发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一轮狂热。然而,无论是知识租金的扩张,还是基于其产生的数字寻租与金融化趋势,都面临着资本主义价值生产的困境。这一过程中,随着租金抽取机制渗透到社会再生产和日常生活的新领域,知识商品的无价值化逻辑进一步发挥作用,“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直到“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以元宇宙为代表的数字平台资本进一步强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否定的逻辑。至此,本文形成了一个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元宇宙概念分析框架,具体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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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认为当前数字平台资本宣传的元宇宙概念的核心仍是数字圈禁与知识租金的获取。元宇宙带来的知识租金投机则可能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化的新表现。本文绝非意在否定元宇宙的发展,而是期待社会对元宇宙的认识回归理性。社会舆论需要正确地把握元宇宙概念的本质。元宇宙作为新型社交媒体或游戏的出现,应随着新基建的推进逐步引导社会扩大参与。要高度关注伴随元宇宙概念产生的金融化新趋势,需要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谨防利用数字虚拟空间逃脱金融监管的行为,“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进而确保其未来能够精准对接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而“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社会主要矛盾”。


作者:李直,开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院讲师;刘越,开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转载自学术研究(2022年第10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人大政治经济学论坛及作者